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邹经理
联系电话:0512-526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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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氟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环保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