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16号
建设单位: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增一套循环水池以及循环冷却系统、冷水机组和冷冻机组、新增电渗析系统等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鹿经理
联系电话:0512-52015618
邮箱:lwl@fushilai.com.cn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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