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扩建一套10万空分装置项目
日期:2024年01月05日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扩建一套10万空分装置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扩建一套10万空分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三兴街道人民路西侧)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液空集团将在独资子公司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现有空分的基础上投资77669.9029万元,扩建一套10万标方/小时的空分装置(即10万标方/小时气氧量),年产氧[液化的,压缩的]133.97万吨,氮[液化的,压缩的] 239万吨,氩[液化的,压缩的] 6.0415万吨,压缩空气109.65万吨,氪氙混合气3825标方,氖氦混合气(粗制氖气)153000标方。该空分装置将置换沙钢集团逐步停运的旧空分装置,以满足沙钢集团及冶金园区在后续不断发展过程中对工业气体的需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三兴街道人民路西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94号
电子邮箱:sqspring@163.com
四、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改善我们的工作,为您提供更周到、细致和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