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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六期扩建——年产20吨一氟甲烷纯化及充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12-12 点击数:27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
现将《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六期扩建——年产20吨一氟甲烷纯化及充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六期扩建——年产20吨一氟甲烷纯化及充装项目
建设单位: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保税区北京路36号

联系电话:0512-5695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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